执一案例|暧昧关系≠默认同意!
执
一
案
例
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
“有关系就不算qj”
“暧昧就等于同意”
“事后报警就一定成立”

在强奸罪的认定中,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核心要件。可一旦双方存在暧昧、亲密关系,“同意” 的边界就极易变得模糊。是自愿交往,还是被迫侵害?一句话、一个动作、一次延迟报警,都可能左右案件走向。
执一律所张耐律师办理的这起案件,正是在复杂关系与模糊情境下,紧扣证据、排除合理怀疑,最终让当事人在羁押14天后成功取保,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。
一、案例背景介绍
当事人Y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。女方是其公司员工,两人入职前后就多次私下约饭、逛街,关系暧昧,案发前已有亲密互动。案发当晚,Y送女方返回办公室,双方发生亲密接触。一周后,女方报警称被强奸。
看似 “板上钉钉” 的指控,背后却藏着诸多容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。
二、辩点拆解
张耐律师团队介入后,没有陷入 “有没有发生关系” 的争论,而是死死咬住核心构成要件——违背妇女意志,从证据链中打开突破口。
双方存在明确的亲密关系基础,案发前两人长期保持暧昧状态,多次私下约饭、逛街,并有过亲密互动,案发当晚更是一同逛街、吃饭、看海,气氛十分融洽,女方也是自愿上车跟随Y返回办公室,全程未表现出任何被胁迫、被强迫的迹象,也没有任何反抗行为。
更关键的是,从进入办公室到事后洗漱、离开,女方始终有充足的时间和机会选择求助、挣脱或是直接离开,但她全程都未表现出任何抗拒、恐惧等应激反应,反而配合完成了整个过程,这与 “被强奸” 的核心特征明显不符。
此外,双方案发时均处于清醒状态,不存在醉酒、下药、意识不清等 “不知反抗、不能反抗” 的情形,行为与意志均处于正常可控范围,进一步说明女方的行为是出于自愿。
最为关键的是,女方在事发后并未及时报警,而是时隔近一周才选择报案,且在这期间,两人仍有正常见面,这一延迟报案的行为,让其陈述的真实性存在极大疑问,也无法形成完整、连贯的证据链。
因此,张耐律师团队指出,全案证据无法唯一指向 “违背意志”,存在合理怀疑无法排除,依法应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认定。
三、辩护结果
检察机关经严格审查,完全采纳张耐律师辩护意见:认定本案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不符合逮捕条件,对当事人Y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。当事人在被刑拘14天后,成功取保候审,重获人身自由。

四、评析
很多人存在严重误区:认为 “暧昧关系就等于同意”“睡过就不算强奸”。但法律明确规定,强奸罪的核心的是 “是否违背妇女意志”。无论双方关系多亲密,只要没有明确、自愿的同意,就可能构成犯罪。
我国刑法坚持 “疑罪从无” 原则,只要全案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、无法唯一指向 “违背意志”,就不能认定犯罪。这既是对无辜者的保护,也是对法律公正的坚守。
五、结语与建议
本案的成功辩护,不仅帮当事人洗清冤屈、重获自由,更再次明确:暧昧关系不是 “免责金牌”,同意必须是明确、自愿的,任何 “默认”“推定” 都不能成为侵犯他人权益的借口。

执一律师事务所深耕刑事辩护领域,擅长处理各类复杂、疑难刑事案件,无论是证据梳理、辩护策略制定,还是取保候审、争取不批捕,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最有力的法律支持,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避免 “冤假错案” 的发生。
五、律师简介
执一律师
张耐
深圳市律协刑事领军人才
执一刑事辩护部首届主任
张耐律师,法学专业毕业 ,进入律师行业以来,秉承“忠于委托、勤勉尽责”的执业理念,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,具有深厚的法律研究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。
执业领域:刑事辩护、企业刑事合规、刑民交叉案件、刑事申诉控告。
联系方式:18926787276(微信同号)

